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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文正--会员信息
姓名 罗文正 性别 先生 出生年月 1975-10-31
单位、学校 衡阳师范学院法学院 职称 职务
学历、学位 硕士 学会职务 理事 电话
手机 13507347585 传真 Email 45576708@qq.com
通讯地址 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9号衡阳师范学院法学院 邮编: 421002
详细介绍
个人简介

  罗文正,男,1975年10月出生,湖南衡阳人,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国际经济法方向),中共党员,现任衡阳师范学院“十二五”重点学科“经济法学”学科带头人,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理事、衡阳市法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湖南省高校青年教学能手、衡阳市仲裁委仲裁员、衡阳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衡阳师范学院优秀课程《民法学》课程负责人,主要从事世界贸易组织法、国际经济法和民法总论的教学与研究工作,担任的主要课程有:《民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和《世界贸易组织法》。   主持各级各类教研、科研项目10余项,其中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项,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在《法学杂志》、《湖南社会科学》等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主编教材2部,出版著作2部,曾获得衡阳市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

主要学术观点及研究理念

1.在WTO法律文件中《反倾销协定》第17.6条和DSU第11条是关于审查标准的规定。在事实审查上两者之间没有“冲突”;而在法律审查方面,前者是后者的有益补充而非代替,共同构成了现行多边贸易体制的审查标准。DSU第3.2条的目的是维持WTO成员间的权利和义务的平衡,以保证多边贸易体制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并不构成审查标准的一部分。两个相关部长决定和声明只具有宣示性,并没有对WTO审查标准实践产生实质影响,也不构成审查标准的一部分。 2.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中的审查标准实质上反映了WTO成员与WTO争端解决机构之间在权力分配和平衡中的博弈,制约审查标准的因素也是多样的。各成员方的利益与多边贸易体制之间存在着的调和与冲突。而WTO争端解决机制作为确保“多边贸易体制可靠性和可预测性” 的一个重要因素,其目的在于“确保争端得到积极的解决” ,以提高WTO整套规则的有效性和可信度,确保这种经过谈判得到的精巧的平衡不被破坏。审查标准的本质就在于维护成员方为实现自身政策目标而保留的自由裁量权与WTO规则统一性之间的平衡,这种平衡是规定在乌拉圭回合谈判的最终法律文件中的,是各方妥协的结果。 3.国际知识产权法作为国际法的一个新的特殊的部门已经形成, 其核心便是知识产权制度国际协调的原则。必须根据原则的普适性来判断一项原则是不是基本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 权利穷竭原则等原则由于其自身适用范围的限制, 不能作为国际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

承担课题项目

主持课题情况 1.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中的审查标准研究》(10CFX081)(2010) 2.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WTO争端解决中的审查标准研究》,已结题(2008) 3.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中外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处理国际经贸纠纷案例比较研究》(02YB140),已结题(2002) 4.湖南省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讨式在法学专业〈民法〉教学中的研究与实践》,项目编号371(2015) 5.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从WTO有关商标和地理标志争端案例看湖南省驰名商标战略的实施——以衡阳市为例》(04C150),已结题; 6.湖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国际知识产权法原则体系的构建——实证与经济分析》(02C125),已结题; 7.衡阳市科技计划项目《衡阳市地理标志战略的实施》(05JJ102),已结题; 8.衡阳市社科重点项目《衡阳市发展低碳经济的法律保障机制研究》(2011B(F)032)已结题 9.衡阳市市情对策项目《衡阳市政府网站经济信息公开调查与对策研究(2012-2013年)》(2013B(Ⅱ)18),已结题

主要著作

1.《农村经营活动常见纠纷案例分析与解读》,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12年8月 2.《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北京日报出版社,2015年9月

主要论文

1. Availability of Article XX of the 1994 GATT as Defense under WTO Accession Protocol: Practice Prospect,CSIEL 2014 annual conference collection. 2.《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文本中的审查标准探析》发表于《法学杂志》(CSSCI来源刊),主办单位:北京市法学会 2011.11 3.《试析国际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湖南社会科学》2002年第4期 4. 《论世界贸易组织法律体制中的审查标准》发表于《衡阳师范学院学报》,主办单位:衡阳师范学院2013.1 5.《世界贸易组织审查标准制度源流考——以乌拉圭回合谈判为主要线索》发表于《衡阳师范学院学报》主办单位:衡阳师范学院2015.3 6.《从“囚徒博弈”看WTO争端解决机制强制管辖权的合理性》,《湖南社会科学》2007年第3期(CSSCI); 7.《TRIPS协议中商业秘密的竞争法规则及我国相关法制的完善》,《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年第2期; 8.《WTO专家组的组成及其改进》,《南通大学学报》2007年第2期。

主要社会兼职

中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 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理事 衡阳市仲裁委仲裁员 衡阳市法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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